[克拉玛依市]200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单位人事科(部):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新人考函[2003]49号《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等5个科目。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从2002年开始,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报名条件和报名程序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参加过2003年度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老考生),可凭2003年的准考证或单科成绩单,由单位负责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不再进行2004年度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初考人员(以下简称新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执行。
按照职责分工,市国税局负责我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联系人:勾书勤,联系电话:6223079),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做好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03年12月30日。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接收报名材料的时间为2003年12月26日至30日。
2、报名时,新、老考生一律填报一式两份统一制式的《人事考试报名表》及一份《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人员须按报考门数交照片(考几门交几张照片),照片贴在《人事考试报名表》上方,贴照片的《人事考试报名表》及《人事报名信息卡》报送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另一份《人事考试报名表》和附件二、三、四表由市国税局留存。市国税局要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和复审工作。
新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需收取考生的毕业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市政府老楼一楼102房间,联系人:陈海龙、黄丽,联系电话:6231025)。
四、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4年6月25日至27日举行、具体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及科目如下:
6月25日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26日 9:00—11:30 税法(一)
6月26日14:00—16:30 税法(二)
6月27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6月27日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五、考试类别及专业代码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类别代码:
免试部分科目为 “52”
报考全部科目为 “55”
(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税法》(一)“11”
《税法》(二)“22”
《税务代理实务》“33”
《税收相关法律》“44”
《财务与会计》 “55”
六、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由自治区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视各地报名情况统一安排。
七、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人事考报名表》、《人事报名信息卡》、《答题卡》、《人事考试报考手册》、《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共10元。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